发票或收据丢失后还能作为成本扣除以及退回增值税吗
丢失了发票,仍然可以在记账中扣除对应的费用吗?为了能够正确记账或退回已付的增值税,您是否真正需要发票呢?
对于个人所得税或公司增值税,您必须能够证明发票是公司商业运营成本。这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也是可能的。
但您确实需要对应的发票来退回已付的增值税。该[发票必须符合税务法律要求]({{ <ref “/MKB/Factuur eisen.md”>}})。
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至少知道服务/产品交易日期,供应商身份以及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性质和范围。如果缺少以上信息,是无法能够确定它是否是涉及公司商业运营的成本!
发票遗失?
因此,发票和收据是非常有价值的!但是,我们的客户有时会丢失收据或发票,或者收到不正确的发票。这是否意味着所有会计上的扣除费用和退回增值税都变得不可能呢?
当然不是。我们来列举所有的可能情况来进行解释。
1. 以您的名义开具的发票
发票应以您公司的名义来开具,否则您将无法退还增值税。但是,如果您公司性质是个人公司,则您个人和您的公司将被视为单一纳税实体。用您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同样可以退回增值税。
您的公司是 Vof 或者 BV?则这样的发票不符合要求,您无法退回增值税。
如果您(Vof 或 BV)从国外购买商品或服务怎么办?增值税这时将转给您的公司。根据法律,您必须先支付荷兰增值税,然后可以将其扣除为进项税 (voorbelasting)。在这个例子中,您不能在将该增值税退回吗?是的,该发票将只适合您来支付增值税,但它不适合将增值税退回了!
这种情况下,在所得税或公司税中扣除相应的费用是没有问题的。
2. 无名称的发票,并通过银行帐户支付
不在您公司名下的发票不符合增值税发票的规则,因此您无法退还增值税。但有一些例外:
- 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票
- 汽车燃油券(官方:陆地车辆)
- 金额不超过 €100 的收据小票
您必须拥有此类匿名收据的付款证明。这可能是从您的公司或私人银行帐户中扣款的。
至于国外发票,目前尚不清楚。
只要您有付款证明,就可以自动将它在个人收入或公司税中作为成本扣除。
3. 发票遗失,但具有清楚的付款明细
如果您丢失了发票,则不能退还增值税。税务局无法确定发票中已收取了多少增值税。
例外的情况是比如能源和水的分期付款。您的每日对帐单通常会注明该时期的分期付款金额和增值税金额。您可以退回此增值税。在年底,您将收到年度报表,其中列出了总增值税额。分期付款的总增值税和已付增值税之间的差额就是对应遗失发票的增值税,它是可以退回的。
如果您以订阅的形式购买服务而丢失了发票怎么办?例如,您公司的软件服务每个月需要续费,并且提供服务的公司每月发送一次相同的发票。
假设您丢失了这样的发票,比如一年当中丢失一份或者多份?法律上来讲,您没有合法权利索回增值税。您也可以从供应商那里索取发票副本,这样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法。
对于个人所得税以及公司税来说,您必须能够证明发票中的费用是公司运营的成本。增值税对于这一要求没有那么严格。如果您仅在每日对帐单上有付款明细,那可能就足够了。您必须具有日期,供应商身份以及服务或产品的性质。
如果您只有付款明细,则以下问题很重要:
- 服务或产品的性质是否是明确的?
- 您是否可以确定费用与哪个纳税年度相关?
如果以上两个问题的答案都合理,则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或公司税的扣除成本。比较清楚简单的例子是您银行付款交易的费用、在商会 KvK 的注册费用、工会会员费用等。
4. 发票遗失,付款明细不清楚
您的发票丢失了,并且您有从企业帐户向商店或超市的付款证明。
这种情况下完全不允许退还增值税,但是您仍可以在所得税或公司税中来扣除相应的费用吗?这种情况的问题在于在商店或超市中中有太多出售的产品,以致不能以任何方式从支付数据中推论出产品的商业性质,所以在所得税或公司税中扣除相应的费用是很难的,它们只能作为个人私用费用来记账!
但假如您定期在超市中为公司食堂购物,而您却丢失了某次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显示此类支出的常规模式,从而可以将其视为企业采购。扣除所得税或公司税似乎是可以来辩论的,在与税务局的讨论中,不会将该记账作为故意为之或重大过失的情况。
5. 发票遗失,付给企业家本人
这种情况下的例子就比如您个人以现金支付账单或者收据,然后从公司帐户向自己付款。相关发票随后丢失。
此费用不能以任何方式记为费用。唯一的选择是将其记账为私用费用。
合理减税的选择
通过以上不同情况下的举例,您会看到,如果您丢失了发票,费用有时候仍然可以从成本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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